为了鼓励学院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学术交流、社会服务和各项文体活动,有效实现信息共享,进一步扩大学院的影响力,特制订本学院关于宣传报道活动的基本规范和要求,以推动学院宣传报道工作的有序开展。
一、宣传报道的主要内容
1.学术交流活动:
(1)学院师生外出参加各类学术会议、短期培训、访问、进修等;
(2)国(境)内外专家学者来院讲座、授课等;
(3)学院承办的国际、国内、院内学术会议。
2. 社会服务活动:
(1)学院与实验区、实验学校、实验基地等的合作交流活动;
(2)学院承担的国培、省培及其他培训项目的开班、结业等重要活动;
(3)学院承办的社会服务相关会议。
3.学生活动
(1)学生组织的学习交流活动,如读书会、研究生学术论坛、说课比赛、论文比赛等活动;
(2)学生组织的文体活动,如节日文艺活动、体育健身活动等。
二、宣传报道的基本要求
(1)开展的上述相关活动需在学院网站进行宣传报道,如果需要在学校网站宣传报道,在告知夏院长后,按照学校网站要求提供新闻稿;
(2)学院师生外出参加各类学术会议、短期培训、访问、进修等活动新闻稿由本人撰写,会议结束3日内完成,并上传至学院网站;
(3)国(境)内外专家学者来院讲座、授课等新闻稿由邀请人负责安排专人撰写,报告结束3日内上传至学院网站;
(4)学院组织承办的国际、国内、院内学术会议、各项社会服务和学生活动,由活动负责人安排专人撰写新闻稿,并在活动结束3日内上传至学院网站;
(5)学院承办的国际、国内、院内学术会议新闻稿由会议负责人撰写,学术会议结束3日内上传至学院网站。
三、新闻稿的基本规范
(1)新闻稿要图文并茂,其中图片精选2-3张高清晰度照片,要能充分反映活动的信息,规格要求为未经压缩、修图处理的原始照片。文字内容分为两大部分:第一部分介绍活动的基本信息,包括:时间、地点、名称、参加人员(人数、重要人员信息)等,字数为100字左右;第二部分为活动的内容摘要或综述,要求逻辑清晰、重点突出,字数为500字左右。
(2)所有新闻稿由夏院长负责,高盼望老师负责新闻稿撰写工作的落实,所有新闻稿经张莉老师审核后发布。